第十二课:不可偷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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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「基督徒须知」(原著「I Want to Be a Christian」,J. I. Packer),宣道出版,1988四版.
十诫:「我是耶和华你的神,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.
1. 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别的神;
2.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;
3.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;
4. 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;
5. 当孝敬父母;
6. 不可杀人;
7. 不可奸淫;
8. 不可偷盗;
9.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;
10. 不可贫恋人的房屋,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,仆婢,牛驴,并他一切所有的.」
一. 思考问题
1.
二. 引言
三. 内容
四. 生活应用
五. 作业 -- 从圣经中去思想
(抱歉内容暂缺)